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对2000年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n \r\n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10月30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法规司子站,进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r\n \r\n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