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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通过建立“择优建库、随机抽取、财政付费、违规清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新模式,出台代理机构管理细则等制度,有效规范了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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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建立望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9家代理机构进入望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合同期限为2年。二是实行随机抽取分配代理业务。在望城区纪委的监督下,采购人代表通过“望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代理机构。三是工作组人员基本固定,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是招标明确的望城工作组人员,须具备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书,并核发望城从业工作证,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四是严格落实代理机构的职责,进一步进行明确和细化。为规范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行为,望城区出台了《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细则》,严格落实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五是明确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程序。从项目委托开始到资料备案归档共有13个环节,在实施过程中落实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经办签字制。六是履约保证金缴存制度。合同约定每家代理机构须缴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七是制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工作。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综合考核从内部管理、基础工作、代理业务工作、服务质量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专项考核包括业务考试、项目评比、采购人和监委的评价。八是由望城区财政局直接支付代理服务费。分档制定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定期支付给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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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改革,望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得到有效保障,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明显提升。据悉,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36个代理项目,预算金额为8793万元,中标金额为7341万元,节约率为16.5%;区财政支付代理服务费53.2万元(如按行业标准收费测算,应收取86.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3.2万元,节约采购成本达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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