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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重拳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17-05-26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增多,许昌市招投标市场日益繁荣。然而,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也逐渐增多,严重扰乱了该市建筑市场秩序。为此,许昌市日前创新监管体制,着力打击招投标市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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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举措一:严格招标公告审核备案。依法严格审查招标条件,在发布施工招标公告前,对拟招标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先开工后招标的虚假招标行为不予受理,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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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举措二:推行投标文件制作人审查制度。为防止一人制作多个投标单位标书的串标现象,要求投标文件制作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将该制作人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如发现陪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制作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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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举措三:严格开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在现场严格核查到场情况,及时发现证件伪造和冒名顶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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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举措四: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改变以前只公示招标人名称的做法,要求对中标候选人排名、唱标记录、被判定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依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等内容全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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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举措五:加强“三金”结转方式监管。要求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通过法人基本账户进行缴纳和退还,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项目资金也必须拨付到中标企业的基本账户,减少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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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举措六:实行标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许昌市标后评估专家库,组织召开标后评估会,将评估结论计入评标专家个人管理档案,促进评标专家不断提高评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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