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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严查社会领域腐败 行贿将进招投标“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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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记者从6日召开的襄阳市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动员会上获悉,近两年来,襄阳市查处涉及社会领域腐败案件182件,案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9人。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防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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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铭德在会上指出,从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来看,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些市场主体弄虚作假,信用缺失;一些企业违规经营、商业贿赂屡禁不止;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一些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依附行政机关搞变相审批、非法敛财等。“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既要防,更要治。”昨日,王铭德强调,要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中介组织和社会人员,索贿受贿或套取国家资金案件,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或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中介组织恶性竞争、价格欺诈、行贿受贿案件;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吞挥霍国家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行贿数额大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排除其参与政府和公共项目建设的资格,必要时对违规从业人员实行从业限制、注册限制、取消执业资格等惩处措施,从政策上引导社会领域各类组织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记者:陈霜    实习生:张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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