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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部门重点项目预算要“公开评审”


 发布时间: 2017-05-26     

      据江淮晨报报道,省直部门的预算立项是不是符合政策?近日,省财政厅制定并发布《安徽省省级预算公开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对省直部门的重点预算项目进行“公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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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根据《暂行办法》,预算公开评审是指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财政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对部门申报的支出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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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对哪些项目将进行公开评审?根据《暂行办法》,预算公开评审范围主要是部门新增支出项目,重点是经济社会影响面较广、专业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较大且不易确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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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预算公开评审的内容是对部门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执行条件、预期效益、经费预算等因素,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在项目立项决策前进行审议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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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在评审过程中,将采取专家独立评审和专家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预算公开评审的结论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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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暂行办法》规定,评审专家是预算公开评审工作的重要支撑,参与预算公开评审的专家应当遵守评审行为准则,独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对于专家所在单位报送的项目,专家本人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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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另外,省财政厅将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审专家库,并为专家评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记者 刘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