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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招标定点生产小用量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


 发布时间: 2017-05-26     

  实行药品“三统一”,为的是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可此前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企业弃标、不供货的情况。针对于此,陕西省出台相关规范,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临床和基层必需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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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陕西省基层医改出现的新问题,完善药品“三统一”等制度,陕西省制定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三统一”药品配送制度,同时,完善药品“三统一”集中采购制度,解决当前工作中出现的弃标、价格倒挂、生产企业不供货以及中标品种不全等问题。对独家品种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临床和基层必需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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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三统一”药品招标中的空标问题,将不断提高中标率,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加强对配送企业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配送率稳定在95%以上。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每年定期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记者梁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