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记者祝勇 实习生钟春睿 卢雅楠)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海口市将公开招投标评选第三届“海口之春”旅游艺术节的整体运营商。据介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评选文化演艺活动总体服务商在全国属于首创,也是海口市招投标工作的一个创新。 \r\n \r\n “海口之春”旅游艺术节被国家文化部评价为“国家级、国际化”的文化与旅游相融合的产品,并已被海南省旅游委正式纳入全省常规旅游线路。第三届“海口之春”旅游艺术节拟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举办。海口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政府决定将活动进一步推向市场,并将委托海口市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选出艺术节的整体运营商,由运营商负责节目引进、演出执行、票房营销、活动宣传和招商等具体工作。据悉,本届活动的总成本概算为2600余万元,其中由海口市政府安排资金600万元,其余运营成本由运营商自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