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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企业考评“不过关”不得招投标


 发布时间: 2017-05-26     

  昨日,省住建厅介绍,为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将对全省建筑业等企业进行动态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其间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揽新业务。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规范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我省去年制定了建设类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办法,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省已取得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等资质的建设类企业,从资质条件、市场行为、社会责任和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是否存在挂靠行为及擅自转包、违法分包业务行为等等。考评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与之相对应的诚信评价结论为A级、B级、C级。对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企业,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一年内不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将责令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期满仍未上报考核材料的,将被注销资质。(记者: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