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的‘潜规则’ \r\n ——安徽民工讨薪牵出逾5亿元串标大案 \r\n \r\n 近日,马鞍山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串通投标犯罪展开严厉打击,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高达5亿余元的串通投标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这是一起由民工讨薪牵出逾5亿元串通投标大案,令人深省。 \r\n 无独有偶。前不久浙江省玉环县一处不起眼的公园门面房出租招标,背后竟牵出28起、涉及52人、涉案金额10.86亿元的串标、围标连环案。涉案的竞标人勾结串联、各显神通,招标办人员里应外合、徇私舞弊,公开招投标的各方以利益为纽带结成“危险关系”,本应互相监督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却成了“猫鼠一家亲”。 \r\n 围串标是招标采购领域的“顽疾” \r\n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引进了招投标制度,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r\n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竞争日趋残酷,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伴随而生。串标围标现象表现形式也日趋复杂,造成的危害也日趋明显,致使大量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受损。因此,如何防范工程招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现象,一直是摆在工程建设领域当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r\n “围串标是招标采购领域的一个顽疾,从我国引进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的那一天起,串标围标现象几乎就相伴而生。特别是在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十分完善时,一些习惯于‘潜规则’的人,时常喜欢运用非正常手段牟利。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业者还是通过合法的手段赢得竞争更为安心。”浙江省松阳县发改局投资科科长张志军对本网记者表示。 \r\n 串通投标的多种表现形式 \r\n 据记者了解,目前招投标市场常见的串标围标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施工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二是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三是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r\n 本次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即使用第三种办法,参与工程串标围标的是小企业,或者空壳企业。他们不但没有健全的管理团队、技术人员、质量控制体系,甚至没有检测设备,转卖其他无资质的公司和个人施工,并据此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其中部分工程因层层转包,导致施工中农民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导致案件才被牵出。 \r\n 拉好“警戒线” 拦下串标围标 \r\n 针对国内频发的围标串标案例,浙江省松阳县发改局投资科科长张志军研究了诸多招标实例和国内外相应制度,提出四点对策: \r\n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理顺政府监管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招投标监管体制,改变“九龙治水”的多头管理状况,革除“同体监督、体内循环”的弊端,减少重复管辖和交叉管理,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制。 \r\n 二是建立电子化平台。为确保顺利、有效实施电子化招标,少走或不走弯路,一方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特点,研究出符合国情实际的操作方案;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我国电子化招标实践当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加强对电子化招标平台的研究,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化招标之路。 \r\n 三是加强媒体监督。大量的实践证明,加强媒体对招投标活动的舆论监督,让各方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行为曝光于公众视野之下,是防止出现暗箱操作、腐败行为和串标围标等行为的有效方法。 \r\n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法定的监管部门,要改变只注重招标投标过程的程序监督的做法,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环节的监督,不断完善预防措施,打击串标围标、资质挂靠、规避招标、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投标人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 \r\n “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还招投标市场一片晴空,需要业界共同作出更多的努力。如何设立好‘警戒线’,把串标围标堵在门外,亟待有关部门拿出更多的智慧和有益的探索。” 张志军说。(记者 王日谭)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