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r\n \r\n 本网配图 \r\n 近日,江西省纪委通报,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记者获悉,有关部门调查周违纪行为的线索之一,涉及到南昌大学新校区的基建项目。在周文斌涉案两年多以前,这所211高校已有基建部门负责人因在工程招投标中受贿,被司法部门调查审理。 \r\n 高校基建又见腐败 \r\n \r\n 周文斌一案并非个案。这几年频频有高校领导,尤其是主管后勤和基建的领导,被曝贪污,随后牵出一系列相关部门的人员。“高校腐败窝”一度成为流行词。 \r\n \r\n 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在此之前,落马的有武汉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周世波,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国民、原校长刘光临,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这只是高校基建腐败的“冰山一角”。 \r\n \r\n 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有增加势头。 \r\n \r\n 记者翻阅相关高校腐败查处新闻得知,近年已查处多起高校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且大多数跟基建有关。随着一些地方高校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高校逐渐成为工程腐败的高发区。 \r\n “潜规则”充斥高校基建各环节 \r\n \r\n 由财政部和原国家教委制订,并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方面: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r\n \r\n 但目前,高校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与世隔绝的学术圣地了。近几年来,随着高校招生和基建规模不断扩大,经费来源多元化,加之其自主决策权扩大、更广泛地参与市场经济等因素,高校的经费大幅增加,但是原有的高校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落后,跟不上经费增长的步伐。现实中,不少高校早已不是净土,大学精神萎缩,高校确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重灾区。这是为何? \r\n \r\n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机会腐败。近年来,大量高校开始大跃进式地大兴土木,扩大校舍规模,这就留下了极大的寻租可能和空间。 \r\n \r\n 另一方面,权力过大、约束过少是高校负责人腐败的另一原因。当然,高校负责人权力大、制约少既与监督制度失效,如形同虚设有关,也与监督部门“鞭长莫及”有关。 \r\n 一位代理过多起高校腐败案件但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本网记者,高校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暴露出“潜规则”充斥在整个采购的各个环节,行贿人为了能承包学校的某项工程,往往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在工程前就按照“约定”向有关人员提供‘好处费’。 \r\n \r\n 让高校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r\n “发生上述的相关采购腐败事件,让学校这片净土被侵蚀,是由于高校自主管理的特殊性,使得大量高校基建项目难以纳入招标采购的程序,使相关改革落实严重偏颇,这也就注定了象牙塔内的丑闻一再爆出,问题工程后面有腐败,腐败后面有违法。”《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参与起草专家刘精益说。 \r\n 刘精益建议,首先,教育行业应该也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的有关法律要求,特别是在施工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了能有效的预防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不正当竞争现象,推动我国教育行业内的采购市场迅速向前发展,高校的基建采购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操作,使招投标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r\n 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学校的决策层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于对高校官员权力的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推进校务政务公开,确保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个重要环节实现真正的在阳光下运行。 \r\n 第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特别是在受人尊重的教育领域,使得其回归昔日的“象牙塔”。(记者 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