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湖北省应城市监察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强化三项举措,不断完善标后项目评价体系,延伸招投标服务功能,促使中标企业诚信履约。 \r\n \r\n 一是约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中标后,及时对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要求其对照合同规定,明确向招标人承诺搞好施工,并加强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r\n \r\n 二是到施工现场巡查督办。到招标项目的施工现场开展标后跟踪服务,实地了解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到岗以及中标合同的兑现等情况,要求中标企业严格执行并落实质量、工期、安全三大目标。 \r\n \r\n 三是对中标企业考核评价。对中标企业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分别制定百分量化考核标准,并将其考核结果录入中标企业诚信体系,督促其诚信履约。(湖北省应城市纪委 张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