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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过程的监督。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设立纪检监察室,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工作实施跟踪监督,紧紧盯住招投标运行的关键环节,包括对项目前期要件进行抽检;对抽取代理、设计、造价、评估、监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和抽取评标专家进行全程监督;对招标、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程监督,注意将招投标全程情况通过电子监察系统上传数据与省、市电子监察系统对接;接收和保存项目密封标底并在定标会上交给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拆封;对定标后的项目文件归档进行全面检查等。二是加强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的监管。铁西区尝试了投资方监理的做法,组成了由区监察局、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监理小组,对国有和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隐患、工程进度和现场监理公司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第三方监理”,及时纠正开工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铁西区监察局成立了招投标投诉举报工作组,专门受理质疑性投诉举报和查处工作。在招投标活动中,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区纪委监察局投诉。铁西区监察局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仅2012年就受理并核实举报9起,对13起不符合开标条件的项目依法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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