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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开项目,广泛宣传。在全村乡干会上公开部署项目招投标工作,镇村干部做好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标。二是公正操作,规范程序。严格审查投标方资质,通过开标、评标,现场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三是公平实施,严格监督。乡政府组织督察组对工程建设情况跟踪监管,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得实效。“特惠制”项目由乡政府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为项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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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目前,该乡16个村24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完成;中标金额358万元,节约资金20万元。(记者:郭本圣 李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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