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下访接访、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公务出差、控制公务接待、坚持廉洁从政等10个方面作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 \r\n \r\n 实施办法规定,厅领导和处级以上干部每年调研不少于2个月,完成1篇以上有针对性、有工作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厅领导每年接访不少于4次,下访不少于3次;厅属单位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每月接访和下访不少于1次。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大力推行网上办公。会议活动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一律不发放礼品、纪念品,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拍合影;公务出差不住超标准宾馆,不借公务活动搭车旅游。 \r\n \r\n 实施办法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在工程招投标中有暗示、打招呼和授意关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违反规定在行政审批、规划选址、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管理、执行建设标准中有不廉洁行为。公务人员不经审批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 记者:陶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