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r\n \r\n鉴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招标代理质量不高、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n \r\n一、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到昭通市水利局办理备案登记,取得《昭通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后,方可在全市范围内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昭通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延续。 \r\n \r\n二、备案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r\n \r\n(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r\n(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r\n(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r\n(四)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经历的业绩资料; \r\n(五)企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r\n(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r\n \r\n注:以上材料按照昭通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顺序装订,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r\n未经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昭通市辖区内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活动;经过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昭通市水利局网上予以公示。 \r\n \r\n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从业人员、注册人员等有关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告知昭通市水利局,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r\n招标代理机构在昭通市从事代理业务(主要是办理招标备案、资料审查、开标)的人员必须是《昭通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上的从业人员。 \r\n \r\n三、各(区)县水利(水务)局,要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从事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在昭通市水利局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暂扣《昭通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 \r\n \r\n备案时间:2013年4月15日前 \r\n地 点: 昭通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 \r\n联系人: 陈 武 \r\n联系电话:13638859399 \r\n附件:昭通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