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八不准”规范领导干部招投标行为


 发布时间: 2017-05-26     

  在日前召开的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四届三次纪委全会上,颍泉区委书记王玉峰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并带头承诺,从我做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加强监管措施,区纪委监察局严申“八不准”,对领导干部介入招投标行动进行规范: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采纳任何形式违规干涉参与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领导干部的亲属及其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及管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不准将依法必需招标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为不招标;不准将必需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批准或决定为约请招标;不准将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时候紧急和保密、应急工程等理由规避招标;不准干涉参与、把持招标投标活动中咨询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肯定或中标结果;不准授意、教唆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利用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出产厂家、供应商;不准滋扰、限定、拦阻招投标监督法律部门事情人员依法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
\r\n
\r\n  同时,颍泉区纪委监察局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驻场监察和定点监察,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发现违反“八不准”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再根据党纪、政纪从重或加重处罚。 记者:潘书培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