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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单位 暂停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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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6 |
近日,全省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将被严厉惩处。\r\n\r\n 随着春节临近,建筑农民工开始陆续集中返乡,当前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近日,全省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对受理的拖欠投诉案件,要逐件核实解决情况,尚未处理结案的,春节前必须结案;已经结案的,要跟踪回访还款到位情况,坚决防止案件出现反复。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n\r\n 凡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未予合理解决的,一律暂停投标资格,本省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资质年检,省外企业不予办理2013年度进鲁施工备案年检,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查处工作,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记者:张晓莉 \r\n\r\n\r\n \r\n\r\n\r\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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