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射阳县不断细化巡视督查措施,规范工程行为。2012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4份,诚信专栏发布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信息111条,与参建各方签订《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廉政承诺书》36份,建立巡查档案23份,实现了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巡查管控。 \r\n \r\n 工程项目建设前,项目立项审批后,实施单位须填报《项目廉情风险信息表》,各纪检监察组织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建立廉情风险信息库,实施风险管控;出售招标文件时,项目实施单位向相关监控单位报送《廉政风险监控申请表》,申请招投标监督;在开标评标时,各监控单位及时详实填写《廉政风险管控登记表》,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巡视工程档案;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廉政承诺书》,落实监控责任体系。 \r\n \r\n 工程建设过程中,巡视办结合实际,对每项工程都制定巡查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地做好现场督查工作,并填写《督查情况登记表》;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向建设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难以整改到位的,将移送审计部门,作为竣工审计核减工程款的依据;对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射阳县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信用信息共享公开专栏予以公示。 \r\n \r\n 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将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巡查记录、工程量变更、竣工验收、审计报告、资金拨付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行“一工程一档案”巡视督查管理机制。(江苏省射阳县纪委 施文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