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夏吴忠市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吴忠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条块结合、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发改、财政、建设等8个具体负责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货物类采购验收办法》等制度,实行工程领域电子评标、“两书一牌一查三报告”和执法监察活动记录等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生态移民和打造“黄河善谷”的“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巡回检查与驻点检查、专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对2011年以来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资质、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挂靠、借用资质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91个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整改。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努力增强工程建设领域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宁夏吴忠市纪委监察局 岳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