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开发区纪工委高度重视政府重点投资工程的执法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协作的优势,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建立完善了有关人员“不想犯、不能犯、不敢犯”的政府重点投资工程廉政监督机制。 \r\n \r\n 一是加强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监察。抽调专业人员对招投标、合同谈判、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确保重点环节不出问题。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由纪工委安排专门人员参加招标会、工程会签和合同谈判活动,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竞标价格与中标单位等做出全面细致的审查与认定,对合同条款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工程竣工后,在验收环节必须有纪检、监察及工程审计人员参与,在对验收质量盖章认可后,财政局才能拨付工程款。 \r\n \r\n 二是实行向重点工程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由纪工委和审计局抽调财会和工程等专业人员派驻重点工程项目,全程介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管理、监理、施工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程情况,受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参与、参股、承揽工程,中介其他劳务服务或垄断材料供应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重点预防和查处,确保政府重点投资工程在监督下阳光运行。 \r\n \r\n 三是强化对重点工程的跟踪审计。由审计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全程参与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从专业角度对招标价格是否合理、施工合同是否合规、隐蔽工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进行监督。审计机关出具的政府投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山东省日照市纪委 李江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