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日前出台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旨在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重点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提高投资效益。 \r\n \r\n 该市要求,除农业、社会事业、产业重要配套项目及节能技改项目外,列为市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原则上要求政府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对三亚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可直接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和计划;已经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在其工程竣工投产之前,自动转为下一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r\n \r\n 为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三亚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通过建立市重点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联系人制度及统计制度、建设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等,对市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作者:谢小锋 黄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