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县加强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做到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审批关。重大工程在计划立项前,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再提出建设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对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实行专家评议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投资项目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严把工程招投标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和项目审批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严把施工监督检查关。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要求施工企业按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工程,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推进。同时,每年开展两次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出现“五无”工程和工程层层转包现象。四是严把资金管理关。所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对工程项目的估算与概算、施工图纸预算及结算进行审查,并对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对资金和项目运行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江西省鄱阳县纪委 胡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