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马市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项目备案、廉政准入、廉洁承诺三项制度,加强招投标监管。2012年以来,该市共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14次,对违规招投标的两项工程进行立案调查,党纪处分两人。 \r\n \r\n 该市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内容和时限到纪检监察机关报备项目招投标的各类文件、表册、合同等,接受监督;凡在该市参与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活动相关的重大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其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实行廉政准入;建设单位、招投标单位以及监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保证行为廉洁,保证工程质量。(姚光辉 刘清民 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