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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间市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


 发布时间: 2017-05-26     

  一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平台。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开发办等13家重点单位,设立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同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和守信激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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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二是推行信息管理员工作制度。出台《河间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管理员暂行办法》,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审批和管理权限,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确定1名业务精、能力强的信息管理员。主要负责梳理分析、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并每月定期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度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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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定期或即时对各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对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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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四是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工作考评办法》和《百家企业评部门活动实施方案》,每半年组织企业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单位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全年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分值。当年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降低5%满意度;被评为“基本满意”的,降低2%满意度。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且居后5位的,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电视台作公开表态。(河北省河间市纪委 李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