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在巩固政府招投标资格后审、合理低价中标、平均价中标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工程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r\n \r\n 建立诚信档案制度。企业诚信档案以企业基本信息、承诺书、银行账户、履约情况等为主要内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诚信档案以具体代理行为和评标表现为主要内容,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查阅。目前,全市已建立了574家企业、1520家政府采购供应商、57家代理机构、113名评标专家诚信档案;实施信誉保证金制度。凡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均必须按规定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招投工程量按一定比例确定;推行失信惩戒制度。凡经查实存在串围标、借资质挂靠、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除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经济制裁外,同时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一定时期的投标准入资格,并对不良行为予以公示。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给予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