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投标管理局坚持“规范、高效、廉洁、创新”的服务理念,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法,使招投标程序日益规范、监管渐趋成熟,从而为优化全县招投标市场发展环境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质平台。 \r\n \r\n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淡化权力意识。招投标工作涉及“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四大主体,县招投标管理局严格按照“管办分离”原则,负责履行对全县招投标市场进行集中监管职责,对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办理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照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服务主体职能,做好招投标业务办理相关事宜,二者责任清晰,职责分明。 \r\n \r\n 二是科学设定职责,构建科学合理管理机制。细化各个关键节点和环节,对所有进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责任分段承担,风险相互控制,权力相互制约,办事相互监督,既保证了业务运作的顺利流畅,又做到互相制约监督,实现有效内控。同时以规范岗位服务为着力点,不断构建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在实现内部管理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在规范岗位服务方面,全面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 \r\n \r\n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增强监管效能。为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县招投标管理局会同县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人社等机构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手段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招投标行政监管效能。 \r\n \r\n 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率达100%,进场交易率达100%。共完成招标交易项目167项,中标金额6.34亿元,节约资金4922万元。 记者:钱枞 方文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