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从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保障机制入手,采取四项监督措施保证招投标全程实现阳光操作,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竞争有序、廉洁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招投标公共服务交易平台, \r\n \r\n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建立分工明确、互相制约、相互牵制、关联监督的内部监督机制,从公告发布、接受报名、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查、发放标书、组织开标、结果公示、合同签定、履约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并且做到一人一岗,每个岗位的人只能在自己相关性的工作范围内活动,不得插手与自身岗位无关的事务,起到了互相制约、关联监督的作用,保证了内部机构的高效、廉洁运行。 \r\n \r\n 二是扩大外部监督。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从确定控制价、发标、投标、开标、定标、到合同签订、组织验收和资金结算等各个环节上,建立起了“法律公证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政审计监督、业主单位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现场全面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增强透明度。 \r\n \r\n 三是建立健全评标监督机制。评审专家的抽取都在纪检监察和法律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在开标现场产生,由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在专家抽取现场即时通知被抽到的专家到开标现场评标,在评标专家到达评标现场的同时开启屏蔽设备,在开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对开标过程实行全方位全视角的全程录像监督,真正做到专家和投标人、业主零接触,最大限度地保证评标的公正性。 \r\n \r\n 四是实行“六公开一杜绝”。即公开信息发布、公开招标程序、公开评标办法、公开诚信档案、公开资料查询、公开中标结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安徽省凤阳县招标局 张长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