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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实施“4321” 打造招投标阳光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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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6 |
一、实行四个统一,规范操作规程 \r\n \r\n (一)统一监管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监察、发改委、建设、交通、水利等县直部门为成员的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招投标工作的宏观管理、统一规划和指导协调,一是避免了政出多门,各说各话;二是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活动,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监督,变为一个统一、权威的管理监督机构,避免了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弊端。 \r\n \r\n (二)统一评委专家库。按照“门类齐全、覆盖面广、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评标专家库,采用专家总库管理系统,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开标前电脑随机抽取通知,实行专家库动态化管理、专家评标考核评价制度、不良行为清除出库制度,有效解决了专家库管理不规范、人数偏少、门类不全和关系标、人情标等问题。现房建市政类专家库已经建立,水利、交通类专家库准备督促建立。 \r\n \r\n (三)统一操作规程。通过收集整理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把国家11余项、省级12余项、市级5余项归纳成一本资料汇编,并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统一学习。一在招投标基础法规建设方面,结合该县实际颁布了《关于印发龙南县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对招投标领导体制、监管机制、招标范围、运作方式、平台管理等若干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综合监管提供法规支撑;二在规范招投标活动方面,制定了信息发布、进场交易确认、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防治围标串标等办法或规定,为招投标活动提供行为规范;三在规范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先后制定了项目分级管理、执业资格认定、行业资格预审、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部门职责明确、上下衔接协调的监管机制;四在违规违纪处理方面,实行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对在该县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两年内取消其进入龙南县招标投标市场的资格,并将“黑名单”上传省、市相关网站,这为加大惩处力度提供了重要支持。 \r\n \r\n (四)统一交易场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公开、运作规范、统一管理”的要求,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向社会提供招投标专项服务的集中交易平台。把所有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投标项目纳入中心公开交易,把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综合监管范围。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信息全部公开、过程节点控制、专家统一抽取、评标现场监控,逐步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并将招投标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实行全程监管。中心的建立既规范了招投标活动,又为综合监管提供了平台,使综合监管有机地融入整个招投标过程之中,形成了“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进行监管”的一体化运作模式。 \r\n \r\n 二、建全三项制度,完善约束机制 \r\n \r\n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在龙南招投标活动实行“黑名单”制度,即在龙南县招投标活动中不遵守招投标纪律和规章制度、对招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或者相关人员冒名顶替的;在投标过程中有挂靠、允许他人挂靠、串标围标(包括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文件经专家评审后认定为完全雷同或部分雷同而予以废止的)等行为的;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列入“黑名单”记录管理,对在该县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两年内取消其进入龙南县招标投标市场的资格,并将“黑名单”上传省、市相关网站 \r\n \r\n (二)实地考察制度。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应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龙南政府网公示。同时,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会同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县招管办等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在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属实,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无在建工程等。考察情况与投标时承诺的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七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r\n \r\n (三)效能追究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活动应进未进的原则,凡未按规定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进行交易活动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直接负责的分管和其他应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且中标无效;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和进场监督人员要按事先公布的开标时间到场,依法办事、廉洁高效;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不得向招标人推荐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对违反上述要求合其它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三是严禁制造虚假信息,严禁泄露招标标底和人为制造不正当竞争,严禁私下交易和场外交易。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有关监督部门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n \r\n 三、搭建二个监管平台,提升监督力度 \r\n \r\n (一)视频监控平台。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科技“的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设置了独立的“一区五室”(即综合办公服务区和开标室、评标室、询标室、专家抽取室、资料档案室)等规范场所,逐步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将招投标纳入视频监控范围,实行全程监控,使整个招投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r\n \r\n (二)网络监督平台。根据《龙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交通、水利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把2010年以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龙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公开信息,现已公开100余个项目,200余条信息。招投标项目信息向社会的公开,可以更方便的使广大人民群众去了解去监督,防止挂靠资质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现象的发生。 \r\n \r\n 四、实现一个目标,打造阳光市场 \r\n \r\n 通过实行四个统一、建全三项制度、搭建二个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健全、操作阳光规范、诚信机制完善的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目标,让公共资源交易在“市场阳光”下运作,招投标活动实现由行政主导向市场运作的转变,招投标监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的转变,使招标投标真正成为遏制腐败的重要防线。(据江西省龙南县纪委信息) \r\n \r\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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