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由我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2003年以来,厦门市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办法,从更深层面上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促进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r\n \r\n 1.推行公平公正的评标定标办法 \r\n \r\n 一是小规模工程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二是推行新的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先评后抽)。三是工程设计标评标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法、排序法。 \r\n \r\n 2.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r\n \r\n 一是改进资格审查制度,2004年10月起率先推行“背靠背”投标模式,从源头上截流遏制围标串标现象。二是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主要是取消国有投资项目的业主代表,减少业主利用委派评标专家影响评标结果的可能性。三是实行专家库的管理与使用相分离。四是加强对施工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遏制通过设定过高的条件、标准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的发生。五是推行工程设计异地评标制度。六是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对投标人实施差别化监管。厦门市是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的城市之一。2008年3月起,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施工招投标。2011年底,建立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监管系统。 \r\n \r\n 3.稳步推进电子招投标 \r\n \r\n 2009年开发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2011年投入使用。2012年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目前设计招标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也已初步建成。截止2011年底,共有91项“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投标、评标,实现从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答疑、网上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到网上办理中标的全过程电子招投标。 \r\n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