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项目受理关”。认真检验报建手续和招标方案,实行现场查勘制度,防止招标流于形式;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要求依规公开,防止少数单位和人员控制招标信息;三是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加强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严格进行审查,防止招标人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四是严把“投标人资格审查关”。杜绝人为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防止业主排斥潜在投标人;五是严把“开标、评标关”。公开唱标,公正评标,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六是严把“定标关”。严格按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结果确定中标人,防止业主倾向影响中标结果。通过以上措施,该市实现了招投标管理、操作相互分离、相互监督,使整个交易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