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临管行为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沭阳招标投标管中心完善了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招标投标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共资源廉洁交易。 \r\n \r\n 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该县自2003年成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及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以来,集中监督管理全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招标投标工作,明确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一律经过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了监督管理职能。 \r\n \r\n 二是强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力度。从县纪检、检察机关挑选业务骨干派驻到招投标管理中心驻场监察,负责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积极参与招标投标各交易环节跟踪监督检查,强化了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r\n \r\n 三是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能。据日常掌握情况,在招管中心建立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系,对投标的县外潜在投标人必须由所在地检察机关出据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经驻场监察室审核备案后方可准入报名参与投标,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 \r\n \r\n 四是巩固廉政警示教育长抓机制。利用招管中心日常工作例会,驻场监察人员定期通报身边的违法乱纪及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赴地方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活动,并聘请纪检、检察机关等有关领导到中心开展纪律、法律培训活动,坚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长抓不懈,提高了中心的廉政意识。 \r\n \r\n 五是预防招标投标犯罪行为发生。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从多方面加强对招标投标中的围标、串标、伪造证件、伪造公司印章等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行为制定预防措施,杜绝犯罪行为,对涉及的不法行为及时提请公安等相关部门介入,协助其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将消灭在萌芽状态,净化了招投标交易平台,促进了公共资源廉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