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由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会在市委党校报告厅举行。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副主任张明华、陈昇应邀来永授课。 \r\n \r\n 此次学习培训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推进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我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各镇(街、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和审价中心、审计决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部分业主单位、参与永康市招投标业务的部分投标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永康籍评标专家等,共30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r\n \r\n 张明华着重从如何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其监管体制、统一招投标交易市场、推进电子招标、招投标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推行标准文件制度、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信用报告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创新核心内容,强调了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张明华还就招投标规范与创新试点省工作做出部署。他说,作为全国目前唯一试点省,我们要从“五规范”、“五创新”入手,先试先行。今年全省专家库已建立,经过培训的11个市、20个县专家库已实现联网,明年将在全省铺开,更加有力地促进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 \r\n \r\n 陈昇主讲了招标采购实务及相关法律规定。他从招标投标的特性、招标的原则、招标与采购的关系、《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的关系,讲到招标文件中的一些通病、招标控制价(投标的最高限价)的确定、对暂估材料的处理、合同类型的选用、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开标与评标等,在讲课中结合大量案例进行分析,让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对《条例》有了较为全面与系统的了解,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