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门市住建局了解到,根据江门市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门市住建局草拟了《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标办法》(下称《办法》),现正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条文,未来江门市公共工程招标,将引入“信用”标准,金额越高的项目,“信用”标准在评标中所占的重要性越大。 \r\n \r\n 据记者了解,按照江门市政府通过的《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将实行记分制,包括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分、良好行为信息分、不良行为信息分。并按信用评价得分评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B、C、D、E级,并设计了每月公示的制度。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企业才可申请加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参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活动。 \r\n \r\n 江门市住建局表示,《办法》规定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标评标时,除对价格、技术进行评分,还应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分。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工程项目,采用“商务+信用”评标办法;对于按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要求编制技术标的工程项目,采用“商务+技术+信用”评标办法。 \r\n \r\n 据了解,根据《办法》,在评标中将工程按照造价金额大小分为4类等级,按照造价金额从低到高,“信用”因素所占评标分数比例大致为5%、12%、20%、30%。工程金额越高,“信用”因素所占评标分数比例越大,遇到评标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还将根据“信用”分数的高低来决定中标者。 \r\n \r\n 征求意见时间: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7日 记者:陈卓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