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安徽省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获悉,合肥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天择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名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安徽省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腾达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湖南省韶峰服饰有限公司、贵州冶金建设公司、东莞华胜家具有限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向荣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家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存在投标保证金不是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不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和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对上述11家投标企业分别给予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其投标保证金由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