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获悉,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兴国县出台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强化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保障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推进。 \r\n \r\n 此次清理活动主要是对2011年以来该县新开工、投资额超500万元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资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此次专项清理活动共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高3个阶段进行。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分别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理;对顶风违规、影响恶劣的,实行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门监管不严、排查不实、问题处理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力等问题,将清查问题责任主体,分清监管责任,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作者:罗琼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