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检察院主动与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动,积极开展重点建设工程同步预防。 \r\n \r\n 一是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单位,明确要求必须由检察院出据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才能准入投标。 \r\n \r\n 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力度。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干警到招管中心驻场监察室,参与招投标各环节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r\n \r\n 三是经常开展警示教育。院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和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等人多次到招管中心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案例剖析,揭示职务犯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提出做好招投标工作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及建议。 \r\n \r\n 四是严厉打击扰乱招投标秩序犯罪行为。对投标中发生的串标、伪造证件和伪造公司印章等扰乱招投标秩序犯罪行为,主动提前介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作者:周晶晶 作者单位:沭阳县检察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