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打击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在实行资格后审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以水利工程项目为试点,推行投标保证金“现场递交”,使原先要求“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日内递交”变更为“在开标时,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原件一同提交”。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进一步减少了围标串标的操作空间,规避了泄密投标单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标人的利益,更大力度地遏制了围标串标等现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公正、便捷。 \r\n \r\n 目前,我县对杨溪治理工程黄坛水库下游段防洪工程、凫溪治理工程梅林凤潭至大墙后段防洪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试点,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讯员:李静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