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陆宜峰)记者昨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防范招投标活动中的猫腻,我省将出台《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目前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 \r\n 禁止招投标场外交易 \r\n 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和本省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和其他项目的招标投标,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应进入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 \r\n 不得“不合理”排斥投标人 \r\n 征求意见稿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r\n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n 禁止招标人“透露信息” \r\n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r\n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等行为,均视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r\n 评标专家应“随机抽取” \r\n 征求意见稿规定,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从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或区域、行业子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r\n\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