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甘肃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凡涉及到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专门规范招投标以及有关内容涉及招投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要纳入清理范围。 \r\n \r\n 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汇总后的各部门初步意见发给有关单位,并于2012年8月组织召开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讨论。根据会议达成的共识,确定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最终清理意见,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废止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记者:欧阳海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