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调研工作。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通知》(长府办发[2011]42号)文件精神,履行好政府赋与的招投标管理职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联席工作制度,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指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评定工作”,今年启动了相关调研工作,制定了《长春市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调研工作方案》,下一步还要赴外地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开展调研,我们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提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构建模式、综合监管方式、实现路径及相关的政策建议。 \r\n \r\n 二、加大了两个标准文件的贯彻实施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天局《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我们联合工信局、财政局、建委、房地局、交通局、水利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公开办共同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并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的分工对招投标过程中执行两个标准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r\n \r\n 三、全面部署《招投标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的要求,为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长春市发改委会同市法制办、市监察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拟请长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贯彻执行,目前文件已上报政府办。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招投标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已先行启动,预计7月中旬能完成摸底工作。 \r\n \r\n 四、严格招投标核准。今年以来,长春市发改委共对68个权限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事项进行了核准,项目总投资321.48亿元,核准招标金额197.32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33个,项目总投资255.66亿元,核准招标金额156.25亿元,占到核准招标金额的7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