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围绕招投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联合市建委、市经委、市商贸局、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7个部门,积极落实《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受理办法》和《关于公布西安市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电话的通知》等招投标管理文件,加强了在这些领域的管理力度。 \r\n \r\n 2.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果。西安市发改委严格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方案进行核准和规范招标信息发布,着力堵塞逃避招标和违规招标的行为。对开标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情况进行重点稽查。继续完善全市招投标投诉受理体制,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和市监察部门招投标投诉受理电话和信箱运转良好。 \r\n \r\n 3.联合协调机制运行良好。积极落实和完善《西安市招投标局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作为局际协调机制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会同其他各局共同研究本市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重要事项;定期通报各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讨论和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