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要求,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和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首都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r\n \r\n 自2009年以来,根据中央以及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和建设过程管理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然而,建筑市场中的一些顽疾仍然存在,其中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有资质或高资质企业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就是当前十分突出的问题。为此,今年4月,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挂靠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r\n \r\n 根据工作要求,从今年6月中旬至9月底,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施工许可证,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一是清理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是存在挂靠问题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并如实上报。各集团总公司、各省市驻京建管机构要组织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二是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对清理项目开展复查,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发现和认定挂靠问题,杜绝走过场和人情执法。对于不认真自查、边清边犯,或者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借资质,尤其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对于复查不力、疏于监管、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并责令重新组织复查工作。四是要及时总结专项清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针对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将专项清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将解决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与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资质动态监管等机制,巩固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r\n \r\n 市、区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的负责人,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的负责人,部分中央在京企业、市属各集团总公司以及所属二级公司的主要领导,专项清理项目涉及的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共计1000多人参加了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