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开展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 \r\n \r\n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以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为依托,排查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并依法依规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r\n \r\n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房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通信工程,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企业工程的清理工作。 \r\n \r\n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将施工现场实际管理人员是否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检查环节,将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作为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发挥省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以打击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为抓手,带动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