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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8月1日起 施工现场出安全事故暂停企业投标资格


 发布时间: 2017-05-26     

  8月1日起,如果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暂停施工、监理企业在成都市的工程投标资格一个月至一年不等。近日,《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其中对企业施工安全作出更严格规定。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加大施工、监理企业违规成本,约束其按规施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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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规定》分别针对建设工程中涉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对施工现场日常管理、起重机械管理、风险控制、劳动保护、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监督检查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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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记者注意到,对违反《规定》中各种要求的,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如果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将暂停施工、监理企业在本市的投标资格: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投标一个月至三个月;发生较大事故的,暂停投标三个月至六个月;发生重大事故的,暂停投标六个月至一年。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是文件新提出来的,主要是加大施工、监理企业违规成本,约束他们按规施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