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铁路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铁道部制定《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 \r\n \r\n 《办法》规定,铁道部对铁道行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监督工作分为标前、标中和标后3个阶段。部建设司归口监督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部计划司负责监督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驻部监察局依法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和监察对象实施监督。 \r\n \r\n 铁道部管理项目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驻场监督,铁路局管理项目由铁路局负责对招标投标全过程实施监督,分别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建议,受委托组织或协助部建设司、驻部监察局等单位进行投诉举报调查。监督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