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湖北省保康县依照“依法、择优、高效、廉洁”的原则,简政放权、流程再造,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提速提质提效。 \r\n \r\n 一是提高招标投标效能。提高项目进场交易限额:县本级范围进县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30万元以上提高至50万元以上。提高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由5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2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缩短招投标时限:将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间由29天缩短为11天,减少18天,比法定招标项目的48天减少37天,分别提速62.1%和 77.1%,招投标效能大幅提高。 \r\n \r\n 二是优化招标投标程序。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的选择可采取捆绑式入围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代理机构,有效期两年。具体项目的代理机构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费率按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计取。代建项目中涉及的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大宗物品采购可由县政府代建机构采用一次性集中招标方式。大宗苗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可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集中采购。 \r\n \r\n 三是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建立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制度,由县政府组建承包商公选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企业资格、能力、业绩、信誉、财务状况、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以及对国家、社会的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优选出一批承包商,建立入围承包商名录。名录暂分房建、市政、装修装饰和园林绿化施工等,每类中设A(优质)和B(普通)两个组。建立履约评价制度,加强对工程承包商的标前、标中、标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保康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将考核情况和工程承包商公选入围机制挂钩,着力减少串围标等违法违规现象,促进招投标市场诚信机制建设。 \r\n \r\n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保康县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管理办法》、《保康县政府投资项目公选入围承包商考核办法》和《保康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确保招投标监管真正提质提速提效。(湖北省保康县纪委 汪忠民 邢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