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芦溪县不断摸索工作方法,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章立制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运行。 \r\n \r\n 该县制定出台了《芦溪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成立了政府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的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造价、的监督管理。注重关口前移、源头防控。对多算、高算、重算现象及时下发监察整改意见书,针对屡禁不止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列入黑名单。加强事中督察、重点跟进。在施工实施过程中抓住合同签订、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实施跟踪监察,突出重点,增加实效。事后监察、严谨结算。认真复核审计部门送审资料,针对送审金额较大、复审发现疑问较多的工程采取踏看现场、实量实测的监察、审计部门联合审计,实行层层把关,力争做到结算公平、公正。 \r\n \r\n 据统计,2012年完成预算审核51项,审减资金3907.34万元;结算复核81项,核减资金564.53万元;出示监察整改意见56条,避免资金损失200多万元。(江西省芦溪纪委 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