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意见》(辽委发[2011]4号)文件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分管法规工作的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规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是“五大系统”建设中操作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为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5月以来,我委会同省监察厅对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主管主任与省监察厅主要领导一起,先后去南昌、杭州等市学习考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与省监察厅共同组织召开了两次试点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法规处积极配合省监察厅多次深入五个试点市开展调研,同时,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管理体制、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构建思路、模式和运行原则等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先后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体制问题探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关于统一招投标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课题研究,起草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进展的情况》等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题汇报材料。 \r\n \r\n 在我委和省监察厅的全力推进以及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9月2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扩大会议上,委主管主任代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个试点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领导机构组建、试点方案制定、管理体制设计、监管职责确定、相关制度规则出台、交易场所建设、县乡试点工作进展等7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总结,指出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