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对招标投标的指导协调职能作用,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努力解决政出多门的问题。为落实责任,解决政府在招投标工作中由于专业化管理分散而造成的弊端,我委以《关于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晋发改法规函[2011]361号)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在《实施意见》中就加快建立招投标有形市场、加强招投标活动和标后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及处理建议。根据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委确定在长治市先行开展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试点工作,指导长治市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长治市进一步完善了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有序推进工作,有了很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