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是我委的一项重要职能。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一批招投标违法问题,与稽察办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报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对一批严重违法违规项目做出行政处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为巩固治理成果,加快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若干规定》,近期拟修改完善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调研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结合中央和我市专项治理的要求,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调研摸清工程建设市场及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抓紧修改完善《北京市深化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意见》。三是推进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走访相关部门,摸清实际情况,加强沟通,了解需求,力争推动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此外,还完成了98家在京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年检和28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工作。 |